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4、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5、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6、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7、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8、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9、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10、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综上所述,职工在单位受伤,并评为九级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分别是本人月工资的9倍、2倍和8倍,这是具体标准。在停工期间的误工费,由单位按照原来工作标准发放。医疗费和护理费等其它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报销。
  
  
  


·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的区别?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是有区别的,在实际生活中要对工伤鉴定和认定进行严格区分来确定自己的利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一、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能够查出来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工伤,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工伤职工在此期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伤情恢复,与劳动法规立法原旨相...


·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
       一、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 八级伤残,听到这个不了解的人会觉得这个级别是特别严重的,但其实伤残级别是分为十级的,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相对来说八级是比较轻的级别,什么样的程度属于八级伤残呢,身体器官有部分的缺失或损伤,形态比较异常,还有轻度的功能性障碍,需要依赖医疗,能...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工资的,只要按正常的流程走用人单位是不能私自扣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负责部门:人事处。 2、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3、具体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工地受伤后老板不赔如何做?
      第一,我们需要先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负责,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会对质保金做一定的扣押。以后,工程质量的各项检验都合格以后,会按照规定进行反还。但是,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的问题,可能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在一定时间限制内扣留了工程质保金的现象非常的普遍,一旦质保期过后工程质保金就要如数奉还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之类的事,也需要有一定的退还流程。那么究竟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呢?请听我们细细道来。 一、加固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什...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也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违反赔偿办法是什么?主要内容(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