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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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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物是否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等方面判断);
  
  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现实生活中主要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是否承担了维护义务如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判断);
  
  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二、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三、租房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正常情况下,租客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肯定就要正式开始使用所承租的这套房子,但是只要租客没有违反合同当中的约定,在租赁期间有没有实际使用这套房屋也并不会影响到房东的合法权益,租客不使用,也根本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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