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二、遗嘱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的效力是要低于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却高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存着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此时就不会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除非是遗嘱中有遗漏的财产没有作出处理,那针对这部分遗产才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在遗嘱继承下,应该怎么分配遗产,就要看遗嘱人是怎么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的。
  
  


·放弃继承权可以有附加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有附加条件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均等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


·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要是夫妻一方丧偶了,那么对于对方的父母来讲,自己就成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对于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一、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分给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内容如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


·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证明遗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是: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