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对于犯罪中止有效的避免了损害的发生,那么是可以考虑免除对行为的处罚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进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来,则不能视为犯罪中止。(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促使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真诚悔悟,认识到犯罪可耻,洗手不干;因被害人哭泣、求饶,而产生同情、怜悯之心,不忍再加害于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惧怕受到刑罚惩罚;原有的犯罪欲望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满足或已经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动机,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别,但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综上所述,对于犯罪中止是可以免除处罚的,但是需要看行为人的主管目的,是否有主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毕竟犯罪中止是法院提倡的行为,可以有效的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也会根据情况不免除处罚,减轻一定的处罚。
  
  
  


·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的有关规定
      许多人都有疑问,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呢?其实,在我国,没有特别规定抢劫银行属于哪种犯罪,抢劫银行按照抢劫罪来处理,那么法律对抢劫罪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你带来相关知识。 一、抢劫罪 ? 抢劫银行仍按抢劫罪处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依法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15岁网络诈骗判几年刑?
      15岁网络诈骗判几年刑?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形式的诈骗,现在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有的时候让人防不胜防,有的时候连未成年人都加入到了网络诈骗的行列。网络诈骗侦破后会进行公诉,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量刑会有一定的差异,那么假如15岁网络诈骗判几年,是否会存在不用判刑的可能性呢。一、...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尽量写清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


·什么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重一些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实很重要,那究竟什么是故意犯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


·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很大,容易混淆。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


·刑事再审是宣告无罪还是判决无罪?
      刑事再审是宣告无罪还是判决无罪?是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


·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直接说成是过失杀人罪,但这并非是《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如果要讲究准确性的话,最好是还是说成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属于过失性犯罪,自然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严厉。那到底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