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买房所经的过程手续等一系列关于买房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关于买房手续的相关问题
  
  1、如果是单身要提供未婚证明; 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提供材料) A身份证; B户口本 C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有时可到社区居委会开未婚证明;
  
  2、如果是外地户口,要提供厦门籍人士的担保证明; 对户口为非厦门籍的买房人,除非是一次性付款,否则到银行贷款时,各家银行都会要求买房人必须提供一名厦门籍并有正常稳定收入的人作还贷的担保人。
  
  3、如果是老人的拆迁安置房,还需要追加年轻人作为户主之一才能够取得银行的贷款对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银行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贷款人,必须追加一名比较年轻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的还贷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
  
  1、申请前,申请入应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自己的收入状况,计算一下自己的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按照规定,申请人的贷款额不能超过房产价格的70%,且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 25年。
  
  2、申请必须取得一种贷款担保,这是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笼。担保方式主要有四种:
  
  ①、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财产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
  
  ②、财产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
  
  ③、财产抵押担保
  
  ④、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个人住房担保委托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①、有效居留证明
  
  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④、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初审。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对贷款的担保方式也加以确定。
  
  5、调查。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向。若是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还须由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6、签订合同。审批合格后,资料管理中心即与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由资料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此外,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还需签订一系列的合同。这包括:
  
  ①、如是抵押加保证担保的,需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
  
  ②、如采取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的,须订上抵押合同和保险合同。
  
  7、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拨付。款买房手续最终情况 售楼处需要7天之内提供申请贷款材料,期间可以补交首期,只要拿到发票,根据剩余款项数额申请贷款即可。
  
  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三、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本地购房人贷款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固定单位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明、相应学历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
  
  2、外省市购房人贷款证件:本人暂住证、在京固定单位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明、相应学历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
  
  3、境外购房人贷款证件:在满足在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前提条件下,境外购房人需填写《境外人士在京购房审批表》,然后提供在京居住证、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一年以上的稳定工作收入证明、税单及银行流水等。此外,外籍人士还需要做公证,公证书上的名字必须是中文名字才可。
  
  四、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1、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五、买房所经的过程手续
  
  1、查房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3、签订购房合同
  
  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5、签订管理公约
  
  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介绍。综上所述,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固定单位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明、相应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是买房手续需要的基本证件,买房的过程手续较为复杂,但也需严格把关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不断迁移,农村房屋买卖现象也日渐普遍了。但农村房屋并没有房产证,购买是有风险的,所以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更应该慎重,要多注意细节。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 2017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这可能是打算在北京买房人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您知道具体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北京在房产税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也属于...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但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暂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许多城市还未开始实施房产税的征收。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已于开始征收房产税,但目前仅针对出租或企业拥有的房屋征收房产税。那么,北京房产税征收标...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非常重要的大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人文底蕴浓厚,城市整体环境适宜居住。201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低谷沉寂后,许多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抬头,有的有了迅速的抬升,苏州也不例外。本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述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相关知识。 一、苏州...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围绕离婚问题的主要纠纷就是,孩子,房子和其他相关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三点无疑都是离婚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有些人在对房产官司进行争夺的时候,会以孩子为借口认为带孩子的一方理应得到房子的产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一、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中没有写清楚房产证号的话通常也是有效的,只要这套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立遗嘱人的名字遗嘱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要生效还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遗嘱的内容由当事人亲笔书写,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没有写清房产...


·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不同的核算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如果拍卖房屋还存在租赁关系,那么会使被拍卖的房屋收益上受损,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