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罪释放留案底或不良记录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无罪释放留案底或不良记录吗?《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一经宣判,就应该释放在押被告人。这主要是由于羁押被告人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这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被告人逃避审判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无罪或 者免除刑事处罚,是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为前提。在这种前提下,对被告人继续羁押已丧失法律根据和条件,若 继续羁押就会侵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另外,在执行无罪判决后,人民法院应当做好被告人的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无罪公民的名誉,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无罪释放的情形有哪些?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综上所述,当事人被无罪释放可以发生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环节中。如果法院宣告无罪,应当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不得继续羁押。对于无罪释放的的当事人,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当然,其被无罪释放只是免于刑罚,还可能被治安处罚。
  
  
  


·法律规定刑事申诉主体是谁
      刑事申诉主体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


·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愈发普遍,信用卡诈骗案件也频频发生。信用卡诈骗案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提请公诉。检察院会写一份信用卡诈骗公诉词,阐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表达对嫌疑人量刑上面的主张。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


·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
      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的立案条件中,包括影响恶劣这一项,恶劣社会影响是无形的,而且损害结果往往具有区域性,表现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决定着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如:干部玩忽职守行为要比一般干部玩...


·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那么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很多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


·非法集资罪管辖内容有哪些?
      随着网络化技术的全面发展和应用,非法集资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涉案人员形成组织危害性扩大,涉及的经济财产也越来越多,因此,对非法集资的打击不容忽视,这需要提高全民认知意识。这就要求您对非法集资罪有一定的了解,本文总结的就是关于非法集资罪管辖的部分内容。 一、非法集资罪的定义 非法...


·我国刑法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在案件发生后,办案人员需要审理案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无公正的待遇,为了办案效率的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刑事追诉时效制度,刑事诉讼是有期限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刑事诉讼法期限起...


·盗窃赔钱还用刑拘吗
      对于进行了盗窃的违法分子,对其的处罚除了赔钱以外,还需要被判处刑拘吗?我们需要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的刑法,只要盗窃金额到达一定值(不同省份的数值界限不一样)就会使盗窃的行为上升到犯罪的界限,这就会有相关的惩罚。第一个,对于盗窃的金额较大的财物时,无论公私,除了会被判处...


·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财富,是极其宝贵的资源,需要您来共同保护。滥伐林木罪,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滥伐、盗伐林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呢?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 一、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监狱发现罪犯关押已经超期的情况下,应当对罪犯进行提醒,并联系罪犯的亲属,做好出狱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规定,超期羁押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监狱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做好罪犯的出狱工作,并按照规定条款来进行办理。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