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2、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
  4、技术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纸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5、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用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
  6、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
  7、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有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二)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
  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5、竣工图。
  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
  技术资料应按统一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公章必须齐全。
   (三)技术资料的内容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础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按统一标准(表B.0.l)“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中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按统一标准(G.0.l—2)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放线;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控制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检查项目,除合同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再增加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5、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
  6、 竣工图
  未变更的图纸仅加印竣工图印章,变更不多时可用碳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结构平面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及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
  根据上文介绍,我们可以发现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其中的工程资料主要指的是工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通常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另外,您还需要了解的就是通常把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包括了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内容。


·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现代社会想要找到一份自己心仪又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可能有些新入职的公司员工会在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这个时候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都需要考虑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餐饮没有注册克扣工资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会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才会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事件仍在发生。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工伤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
      工伤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帮助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改制过程中,企业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做出调整,有的职工被迫失业。针对被裁员的那部分人,企业要支付一笔补偿款。那么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由于我国的科技发展,建筑物的类型也逐渐增多,但对于投入社会使用的工程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考核的,所以人们可以放心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那么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脚手架工程质...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