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在加班时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加班所做工作文件、自己经手的销售记录、出库单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证言、加班时间拜访客户所取得的客户证言,在具体的监察及仲裁中也可以发挥证据的作用。二、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倍数,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执行时,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另外,有些单位“一刀切”,不论什么岗位的员工,也不论月工资多少,凡是在长假期间上班的一律按统一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这是不完全正确的。对于工资低的员工,如果单位的加班工资,高于按规定办法计算的加班工资数额的,那么是允许的;但对于工资比较高的员工来说,实得的加班工资就可能低于按规定办法计算的,还是要因人而异的。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在现实工作中很常见,而有不少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只能忍气吞声。而这样,只会助长用人单位的气焰,同时也不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我们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敢于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编辑本段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
      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 一、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 没有。只有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或因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合同,才给职工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我们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就非常的重视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工程由若干分项工程...


·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
      近年来,我国劳动者年龄呈现越来越小的趋势,其中十六七岁就外出打工的情况比较多。我们知道要是未满18周岁的话都属于未成年人。那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这就要看,未成年人有没有劳动的主体资格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应符合以...


·如何确定追尾时的误工费用?
      如何确定追尾时的误工费用? 一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


·工伤认定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各地的社保局一旦开始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以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终止的。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符合国家的规定,那么社保局就会对正在进行的工伤认定进行终止。工伤认定一旦终止的话,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您也可以提前的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失。一项工程的完成,质量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违约金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


·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
      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转让我们知道,一般是先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有解除了,由于劳动者又回到了企业工作,所以才需要企业劳动关系转让,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