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有关民事诉讼状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当事人来出具,如果对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况不清楚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或者聘请律师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作出合法的处理,但最后的判罚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或者诉讼请求来进行认定。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 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合同期内辞退怎么办,补偿金怎么算
      试用期本身就是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考察的一个期间,在这段期间,单位要是想要辞退劳动者的话,受到的限制不是那么多的。那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合同期内辞退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供您了解。 一、合同期内辞退该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 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根...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一、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后,保密协议没有到期的,保密协议有效,劳动者离职时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 1、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则劳动者离职后拥有完全...


·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
      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现在有不少公司和商家为了逃税、避税想尽了一切办法,例如做假合同,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可以吗,会构成诈骗吗,相信有一些人会问到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释一下相关知识吧,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吧。一、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会构成贷款诈...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进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 方:—— 合同号码:——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部门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关于天然气的购销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本协议书约定的买卖标的物为“压缩天然气”,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 特定条款 ...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在实际生活中把手头拥有的房屋卖出去,即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买卖,还有车辆买卖,工艺品买卖,土地买卖等等各种买卖都要签订买卖合同,如果签订的合同是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可以对合同行使撤销权,那么买卖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