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需要严管严抓的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不仅事关城市建设的进度,更对市民的安全、社会秩序的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本站的我们为您介绍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工程质量的监督机制及应急措施等,帮助您进行了解认识。
  
  
  一、大庆工程质量问题
  
  大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厘清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依法规范质量投诉行为和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形式,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不按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范围为在建工程及最低质量保修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超过保修期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缺陷,由工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处理。
  
  投诉、举报大型公共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存在重大结构性安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 质量缺陷保修最低期限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工程,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与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桥梁、隧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净水厂等公用构筑物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小区内道路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保修期为2年;
  
  3、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业主的质量保修期从建设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之日起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解决的原则,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石油、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业内专业工程以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工程的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市城建大项目办负责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市建筑业联合会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处理质量投诉。
  
  第二章 投诉处理
  
  第六条 投诉人在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时,应当如实提供如下信息:
  
  1、投诉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投诉人签章及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质量缺陷特征描述资料(书面材料、照片、图纸等);
  
  3、投诉人书面权益诉求。
  
  采用来访形式反映相同质量缺陷的群体性投诉,投诉人应推选不超过5人作为业主代表提出投诉。
  
  第七条 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接到质量投诉后,对投诉属实的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受理的意见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八条 处理质量投诉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投诉处理机构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投诉处理人员;
  
  (二)投诉处理机构组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及投诉人,对涉及投诉的质量缺陷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分清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并就维修分工、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事项进行商议,形成会议纪要。
  
  (三)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维修整改责任,监理单位应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投诉人和设计、监理和物业单位以及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参加联合验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表》。
  
  (四)整改结果验收通过的,投诉人在投诉处理意见反馈表上签字认可。质量投诉处理相关材料存档五年。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质量投诉处理部门在处理质量投诉过程中,发现质量责任主体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等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一)由于施工行为违反标准规范而引起质量问题的,在依法对违法行为处理后,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野蛮施工、不按图施工导致质量问题的,在依法对违法行为处理后,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三)工程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除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还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纠纷处理
  
  第十条 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质量缺陷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由异议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确认属于质量保修范围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责成保修单位拟定维修处理方案并限期完成维修工作。
  
  (二)投诉人对保修单位拟定的维修处理方案不接受的,应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对维修方案进行复核。投诉人同意设计单位复核结果的,保修单位按原定方案进行维修;投诉人不接受设计单位复核结果的,投诉人可自行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或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制定新的维修处理方案;保修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评审后认定的或新提出的保修方案进行维修。
  
  (三)在对维修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时,投诉人对维修结果提出异议的,由投诉人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投诉人提出异议的维修内容或部位进行鉴定。经鉴定质量合格的,保修单位结束维修工作;经鉴定质量不合格的,保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重新进行维修。
  
  委托鉴定费用由委托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质量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超过规定的保修期限或保修范围的;
  
  (二)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
  
  (三)投诉人非房屋产权人,或未受房屋产权人书面委托的;
  
  (四)未提出书面权益诉求的;
  
  (五)房地产民事纠纷、工程质量缺陷赔偿、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邻里居住纠纷等;
  
  (六)其他不属于工程质量范畴的投诉。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您可以了解到该规定对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做了详备的把控,不仅对房屋建设和基础建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还针对工程质量投诉提出了解决办法。市政管理部门针对有效投诉对施工方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改造。如造成严重后果者,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


·劳动关系举证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肯定有些时候也不一定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简而言之,不管是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要针对这种劳动争议问题进行解决,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都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解决的,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证据就是非常关键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劳动...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是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


·临时工请假工资标准,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临时工是现在一个很热点的词语,而且临时工逐渐成为了带贬义的词语,因为出了一些事,临时工成了“背锅”的。其实,临时工和劳动工一样,那么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临时工请假和正式员工一样,关于请假,...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涉及的领域也是十分广的,不仅只有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其他诸如消防、家居、绿化等也可以从事工作业。各领域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时常有发生,不同领域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呢?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


·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作为广大劳动者最重要的经济收入,相信也是很多人比较看中的吧。实践中,我们除了要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流程、数额做出约定之外,还需要搞清楚工资的范围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


·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劳动者工作时发生人身伤害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工伤鉴定申请,以规范后续补偿程序。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保障作用。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较为特殊的群体,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农民工以从事体力劳动居多。他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常常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到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