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随处可见,当然,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和它的员工之间以及股东是具有重要的关系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的各个公司都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股权方面的激励措施,很多人对于这个措施并不是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相关规定
  
  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 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 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
  
  第九条 上市公司依照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 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1、股权激励的目的;
  
  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 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 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
  
  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4、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 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8、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9、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 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 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2、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 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 执行;
  
  13、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应当就每次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分别设立条件;分期行权的,应当就每次激励对象行使权 益分别设立条件。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 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实际上,这种鼓励的措施就是利用股权来激励员工认真工作,也就是如果达到公司当中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那么员工就可以持有一定份额的股权。除此之外,我们也给您介绍了一下相关的规定。比如说,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之间的规定。
  
  


·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身也是给员工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有些员工可能也会觉得当前的工作岗位没有太大的上升空间,所以也正好借着劳动合同到期为理由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意向。其实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辞职相对来说就更加好处理了,可是有些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还比较关心合同到期后员...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该如何写?
      在合同期满前,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可以给用人单位发送一个续签通知书,提醒用人单位续签合同。那你知道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供您作为参考。 一、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该如何写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


·员工回家后突发心梗单位应该赔偿吗?
      员工回家后突发心梗单位应该赔偿吗? 一、员工回家后突发心梗单位应该赔偿吗 员工回家后突发心梗,既非在工作时间也非在工作岗位死亡,单位不会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准备 : 1、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本项目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有: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50200-94) 《通信...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工作中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何谓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对于工程质保期和工程质保金都非常清楚。但是对我国普通公民来说,可能对这两者的具体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质保金和质保期都是为了针对工程的工程质量而作出的一定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


·取保候审会丢工作吗
      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