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我们可以看的出来,相对于这种轻微伤或者是重伤的划分标准,是比较粗劣的,而更精细的划分,是把工伤分为十级,而所谓的轻微工伤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六级或者七级以上的情况,这种工伤对人体的伤害比较小,根据轻微工伤鉴定标准可以看出来对轻微工伤的判断。
  
  


·企业员工不买保险可否辞退
      一,企业员工不买保险可否辞退员工不买保险是不可以的辞退的,因为企业没有的法律上的允许进行辞退,同时企业的上述行为会导致企业出现的侵犯员工权益的违法事件。辞退前要公正。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1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2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公...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条,...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每个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应为这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市政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管理承包商,同时也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一很好的保证。那么,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 (一...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那具体来说砌体工程...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待遇享受吗?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待遇享受吗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 ...


·职工患职业病不属于工伤吗
      职工患职业病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3、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4、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二、对眼睛做工伤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1、眼睛工伤鉴定标准:...


·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怎样确定
      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怎样确定在我国,随着科学技术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如果没有生育能力也能够通过人工受精获得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得到保护,以及他们的抚养权确定问题是一个疑难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确定的...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应对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制度,但个别劳动者,特别是在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当中,可能出现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律条款及风险 1、法律条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