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江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在江西省,房地产商为了快速销售商品房而采取预售的方式进行销售,房管政府部门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和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销售。也为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办法,那么,江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江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将尚未完工的商品房提前向境内、境外销售,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包括三资企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江西省建设厅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第五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登记。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全省统一使用江西省建设厅印制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本,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后发放。凡使用其他文本的一律无效。
  
  第六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双方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该合同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第七条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江西省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建设项目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金额已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不含地价)或已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基础工程;
  
  预售商品房的定金或房价款必须存入当地银行,并由开户银行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四)旧城改造项目已完成拆迁,并落实了安置方案,安置房已开始动工建设;
  
  (五)具有房屋售后的管理、维护和服务保证措施。
  
  第八条 凡有拆迁安置任务的开发经营企业,商品房预售面积不得超过50%,必须在回迁安置任务落实后,方可预售其余部分。
  
  第九条 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外销登记,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向境外预售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允许向境外销售的;
  
  (二)项目立项时,已批准允许向境外销售的;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向境外销售的。
  
  第十一条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身份证;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开户银行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说明商品房地点、位置、朝向、面积、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并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七)批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二条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天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广告发布单位不得为其作售房宣传广告。
  
  第十三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将其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悬挂在预售场所,制作广告时应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码。
  
  第十四条 预售的商品房(含经批准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在交付使用之日起2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向有关部门交纳税费。
  
  第十五条 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责令其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拒不补办的,吊销《资质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二)挪用商品房预售定金,不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收回被挪用的资金用于有关工程建设。拒不执行的,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止商品房预售活动;
  
  (三)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给予警告。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所罚款项,全部上缴市、县财政。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江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江西省对于预售商品房应符合的哪些条件进行规定,以及对于违反商品房管理办法的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以此来规范江西省房地产市场行为。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您对于内蒙古的印象主要是茫茫的大草原,还有壮观的蒙古包。其实内蒙古的发展也日益现代化,不再是一个单一的游牧生活,所以内蒙古的拆迁工作并不奇怪。而鉴于内蒙古的特殊性,其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的补偿范围也与常规补偿标准不一样。那么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结婚女方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对于其中的房产,往往是在男方婚前购买的个人房产,但婚后可能需要夫妻共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


·2023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一)、有房无贷的情况 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出卖人通过认购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不能卖掉当双方成为夫妻之后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不能卖掉当双方成为夫妻之后,在婚姻还是得到法律认同的情况下,也就是婚姻关系任然持续存在的情况下所拥有的物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是夫妻双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的权利的,所以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资格卖出共同购买的...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如果婚后买卖的房屋,应当由配偶双方分别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


·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
      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候,都会需要当事人先交付一定的押金。交押金肯定必须有押金条作为支付凭证,这样才方便以后双方处理相关事项。我们以房屋租赁押金条为例,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问题。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一、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对于买方来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新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出售的话,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的尾款,要开发商同意重新和购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而且在法律上没有产权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