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那么在前者的情况下,该如何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调整违约金实务中经常遇到,但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却聚讼盈庭,莫衷一是。有观点认为,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往往很难掌握,故守约方需要证明约定违约金的合理性,即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和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上述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对该问题的举证责任,应区分情形,分别处理。
   一、违约方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就其本质,是请求对双方合意的变更。
  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在法律没有相反的规定时,按照上述规定应当分配给违约方。前述由守约方举证证明违约金合理性的观点之所以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首先,违约金数额是双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时,对违约造成损失的预定。双方在缔结合同时,不仅考虑己方所可能获得的补偿,也会考虑己方可能的赔偿责任,故而该约定的数额不会故意畸高或者畸低,应当推定双方均认可是公平合理的。因此,守约方没有举证证明约定违约金合理性的义务。
  其次,违约金除了具有补偿性,还有惩罚功能,目的是维护合同交易,提高合同的履约率,预防违约。如果一律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守约方,则可能诱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随意约定违约金,而在违约时,仅需提出过高的抗辩,即由守约方承担不利后果,使其维护合同交易目的消失殆尽。
  上述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主要是解决(双方均)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时,应由何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但在审判实践中,其适用的情形较少。因为在法律有相反的规定时,违约方的举证责任可被免除;当约定违约金的适用与公平原则显然相悖时,即使违约方不能证明违约金过高,法院亦可依职权予以调整。
   二、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已如上述。所谓的法律有其他规定,主要是指举证责任免除规则。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分述如下:
  其一,基于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时,法律推定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的损失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或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在此类情形下,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时,违约方要求以此作为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无须举证证明。
  其二,根据已知事实和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导出的另一事实。该情形是指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但违约方可以通过合理说明守约方所遭受的可能最大损失而免除其举证责任。如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的违约金为半年租金,当承租人违约时,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另行寻找承租人期间的租金损失,故违约方只需合理说明同类型物业寻找承租人的可能的最长期间即可免除举证责任。对于上述期间的合理性,应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衡量。
  上述情形下,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推翻上述事实认定。此时,由于违约方的举证责任被免除,守约方则应举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并不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
   三、附论:两点建议
  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已详述如上。正是上述问题未能厘清,导致审判实践中,对违约金的调整较为随意,判决说理亦不充分,通常以“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或“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相当”作为调整与否的理由,但对于为何过高或为何相当则语焉不详。
  基于此,笔者谨提两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是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违约方提出的违约金过高的抗辩,要求其说明支持其该项抗辩的理由,待违约方阐明理由后,再听取守约方的意见,两项衡量,以确定违约金是否需要调整以及如何调整;
  二是在判决说理部分,将举证规则作为结论的依据,以增加说理的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就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来讲,有些情况下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守约方,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违约方。若当事人不清楚该怎么判断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合同诈骗罪重还是诈骗罪重?
      合同诈骗罪重还是诈骗罪重?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相比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更重一些,但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属于一般的关系,二者的构成要件存在区别,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量刑都要视具体的情节而定,并不能完全明确的说出谁轻谁重。二、合同诈骗罪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根本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不能让合同实现的结果。那么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50%违约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因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高于最高法院关于规定的实际损失的30%的标准。 但也可能会支持,因为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众所周知,技术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由他人进行实施的,这个时候,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要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而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行。那你知道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


·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的规范下要求一切有关双方协商过后的合意必须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下来作为日后纠纷处理的证据,但是老百姓在面对众多名称类似的法律文书自然就没有办法很好的区分,也就让很多人因为无法分辨而遭受侵权。下面一起来看看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做任何事都需要用到钱,在没钱时大多数人就会选择贷款,但是不知道哪家银行更好就会求助于金融中介服务。那么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呢?又该如何防范纠纷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一)金融居间服务 金融居间业务其实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务的一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