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生活中有很多人会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有主观原因的也有客观原因的,在离职这段期间我们还是得继续生活,很多人受用人单位摆布不懂得争取自己的补偿金,所以接下来跟随了解一下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以及怎么计算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由此可知当单位不续签或者是其他非主观意愿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是一定要补偿的,然而员工不续签分为单位提高条件和降低条件两种,单位提高条件不续签是没补偿的,单位降低条件不续签是有补偿的。计算的方式普遍以立法时间为基准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这样一梳理文章的脉络就十分清晰了,补偿金是维护下岗职工的救命口粮,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帮助职工寻找下一就业机会有很大的帮助。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一方需要使用另一方的车辆进行载人的情况下,都是要签订客运合同的,而客运合同之所以经常发生纠纷,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因此,我们下文整理了一篇客运合同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客运合同范本 ...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这三种义务存在着以下的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移所有权的是买卖合同,提供劳务支付薪金的是劳动或者雇佣合同。而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合同的定性不存在影响;第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


·如何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如何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变更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


·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成了农村居民重要的总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对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甚了解,唯恐上当受骗,丢了辛苦钱。签订合同一定要遵守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模板 甲方:...


·入职签试用合同书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增长,更多的人去打工。然而打工面临的就是试用期,每个劳动者入职签试用合同书,这是必然要经历的流程。入职签试用合同书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劳动者们关注的问题,接下来就给您介绍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知识,希望您能够了解更多。 一、什么是使用合同书? 试用合同书...


·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
      一、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