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需要具体看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16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即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二、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而《劳动合同法》则没有12个月的封顶限制。
  
  2、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变更不能达成一致的两种解除情形,如果劳动者本人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应当按照企业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即所谓的“高薪劳动者”的补偿基数、补偿年限“双封顶”。而《补偿办法》并未区分”高薪劳动者“,无此类规定。
  
  4、对于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不论时间的长短均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在看完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吧。此时往往会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工作满一年了,那么就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话,也是可以按照一年计算。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着其特殊的职责,他不同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是一个团体,法人仅仅只是一个人,是对外的,而其他三者基本是对内事项的决定,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信息传媒时代的蓬勃发展也让许多的影视公司也不断地出现在社会之中,但是影视公司的成立也伴随着无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出现,尤其是作为影视公司法人的公民更加应该注意在公司盈利的同时带来的各种风险,那么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 一、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上市公司融资是很常见的,其融资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方式都必须符合规定个要求,融资是件大事,不禁有人会问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当然是必须公告的,这不仅涉及到公司利益,同时也会涉及到许多股东和股民的利益。但是上市公司的融资究竟该如何进行,下面...


·一、公司倒闭还有代通知金吗?
      一、公司倒闭还有代通知金吗? 只要公司在倒闭前提前通知就不需要支付员工代通知金。 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 2、代通知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方可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登记须在国家规定的公司注册登记机关进行。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首先,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是很重要的,相当于就是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而通常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应当制定公司章程,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 ...


·公司注销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时候可以申请注销公司,但此时会涉及到公司注销流程及时间的问题,如果不了解清楚的的话,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的时候遇到问题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两方面的内容吧。 一、注销公司的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