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适用本办法。
  
  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适用本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曾经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征收其剩余土地时,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本办法执行。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土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补偿安置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市、县(市)征地拆迁机构受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市本级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专职人员,需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发展和改革、规划、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农业、人社、住建、工商、税务、城管、房产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国家征收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拆迁、合理安置。
  
  在实施征地拆迁前,用地单位应将80%的征地拆迁资金(按预算总额)存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地拆迁资金专户;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前,将征地拆迁资金全额存入征地拆迁资金专户,专款专用、统一管理。未按规定缴纳征地拆迁资金到位的项目,不得实施征地拆迁。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应当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得擅自变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应当建立统一的征地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公安、监察、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及征地拆迁机构、用地单位、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研究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重大难点问题。
  
  第六条 建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予以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周期与幅度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征地拆迁工作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可以依法接受查询。
  
  第八条 对征地拆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征收程序
  
  第九条 拟征地范围确定后,土地征收方案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拟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组发布《拟征地告知书》3天以上。拟征地告知后,征地拆迁机构应当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权属、地点、面积、数量等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与拟征地的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依法依规共同确认,并书面签字盖章。拟征地的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征地拆迁机构可根据其房屋原始建房批准档案与记录或采取照像、摄像、勘测等方式取证,并将调查取证结果(包括文字、表格、有关数据、现场照相及摄像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予以公证。确认或调查取证结果作为土地补偿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拟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或突击装修建构筑物的,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布《拟征地告知书》的同时,应当书面函告当地公安、工商、住建、规划、民政、房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自收到告知之日起12个月内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办理房屋变更或土地流转手续,核发房屋和土地权属证书;
  
  (三)户口迁入和分户(立户)、子女收养等涉及户籍、人口变动的手续(但因出生、婚嫁、军人复转退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刑满释放等正常办理的除外);
  
  (四)核发畜牧水产养殖证、林木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五)以拟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税务或其它注册登记手续;
  
  (六)其他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手续。
  
  第十一条 土地征收方案获得批准后,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收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组的醒目位置及媒体发布《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用途和时间;
  
  (二)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十二条 被拆迁人应当在《土地征收方案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批准文件等合法证明文件,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确认结果或调查取证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组的醒目位置及媒体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十四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申请听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确需修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进行修改。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具体实施单位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被拆迁人;未足额支付到位的,不得强制腾地。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征地拆迁具体实施单位应当按规定予以提存并书面告知被拆迁人领取。
  
  第十六条 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后,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逾期拒不搬迁腾地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对限期腾地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上面的内容已经涵盖了,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我全部内容,当农民朋友们的征地补偿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就需要根据上文中的内容,到有关部门进行维护权益,新政策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其他地市的相关补偿还需要咨询我们。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做出规定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获得赔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近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定》指出,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辖区(不含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留...


·泸州市园林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泸州市园林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有关征地补偿办法的相关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保障人们的权益。根据各地的相关法律管理条例的不同,各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区别的。泸州失去土地的农民朋友要求补偿,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我们来给您讲一讲泸州市园林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泸州市园林征...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的土地共分...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包括耕地,宅基地等。我国对农业及农村问题历来十分关心,屡屡出台文件。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的政策,可以说关系到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作为农民,应该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那么,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


·土地确权新政策下,没有土地的农户可以分地确权颁证吗?
      土地确权新政策下,没有土地的农户可以分地确权颁证吗? 从目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发布的确权政策来看,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并不冲突,但是不排除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为了控制“为了确权而拿地”的问题而实施确权期间不调地的相关政策。 因此能不能分地确权还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 但其实抛开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