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严格确定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
  
  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要全部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征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要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由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户的,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属于已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要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属于未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河南省是我国的工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土地占用的问题,我国对土地占用补偿每年都会有新规定。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中表达的很明确。对于我们而言,只有准抓政策,了解形式,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权益。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


·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有哪些? 说到土地使用权的确定,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在我们进行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不同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的取得的条件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会分别为您进行介绍出让、协议以及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政府的城市规划,有些时候是以征地补偿为代价的。在规划过程当中,大多数的土地都必须为城市的建造让路。因此针对一些基本农田也有可能会被政府征来进行修建其他的建筑物。征用基本农田的话,那么需要根据农田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征地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如何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转让的所有人有多种,包括国家、政府或者个人。土地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等等。但是土地转让只能在土地使用权期限之内发生,权限期一到,土地将被收回。那么,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有土地使...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合同履行地起诉如何规定的
      合同履行地起诉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通意见》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等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在我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