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是否合理?相关人等必须要扭转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态度才能更加快速的解决当前争执不下的这种局面的,可是一般人们对于有些所谓的受害者的这种狮子大张口似的索赔要求也会觉得非常的反感。例如自己只是因为当时车辆拥挤不小心刮到了对方的车,但是,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除非该车是营运车,否则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破损车辆维修费用,车上装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由于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的车辆重置费;(三)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目前法院支持的就是对营运车辆有所谓误工费的赔偿。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也有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则不会产生误工费;如果对方车辆不是营运车辆就不会有损失,如果需要对方举证。另外,如果需要赔偿的,我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收入减少证明、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工资单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半年平均的月工资。由受害人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期间为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及休息期间的明细;2、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承保经营合同或者营业执照,可参照上一年度行业标准予以确定;3、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客观材料可赔付误工费;若不能提供需调查核实后确定;4、年满18周岁、未超过退休年龄、无固定收入、不能提供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误工材料的,误工费标准可参考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56元/天计算。理论上误工费是在有人受伤的情况下才能赔偿,但是对方的车辆是营运车,刮到车辆需要去维修的时候,如果因为停运而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那要求赔偿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也就是说,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是否合理这要取决于车子的性质,如果就是普通的私家车,只需要赔偿对方修补车辆的费用,其他没有任何的赔偿。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的追诉时间的话是5年,非法出资是一个违法状态,也就是说你要是一直不把钱补上,就一直出于犯罪状态。要是你偷摸把钱补上了,但是后来又被查出来你曾经非法出资理论上讲是要追究责任的,追诉期5年,实...


·哈尔滨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哈尔滨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怎么解决?文化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被不少的人所诟病,不少人觉得在现在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当中,文化企业就好比是中小型企业,想要融资的话,还是有很多比较欠缺的地方,而且还存在不少的风险,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哈尔滨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怎么解...


·注册公司股东不能是一个人?
      注册公司股东不能是一个人吗?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当中设立的都有董事会的这一部门。其实董事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对公司也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董事会的选举和其职能就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于企业有什么好处 一、企业申请知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于企业有什么好处 一、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好处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核心主旨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体现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精神,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知识产权...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现在社会中小企业的处境还是十分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很难大规模生产发展企业。现在由于国家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融资方式也多种多样。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种方式,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税务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列为2013年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继银行、保险公司后,另外两类金融机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检查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