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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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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0天等。(2)债务人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
  二、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1、借款手续必须完备。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第一,最好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如果实在要采取口头方式,则最好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证;第二,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第三,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不要嫌麻烦;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给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
  2、善于使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
  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又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财产作抵押,如房产、有价证券、车辆等(以上须到有关部门办登记手续方始有效),或者请第三人作保证。这样就避免了借款人无力还债,债权人血本无归的可能。
  3、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即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而债权人却不闻不问超过两年,该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应及时追索,要求还债,或者重新开具借据,注明新的时间以延长时效,延长后的时效仍为两年,但不能无限期地延长,累计最多不超过二十年。
  4、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债权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
  当债务人重病、失踪、死亡时,或者分家析产、离婚时,或者经营失败,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来逃避债务时,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动态,调查核实真实情况,掌握财产线索,及时要求其履行债务,如果其拒绝,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前,要注意对债务风险的防范,以避免欠款收不回,从而遭受了无谓的损失。而要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幸阐述了债务方面的纠纷,此时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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