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好多人都走上违法犯罪的路。运输毒品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你参与了毒品的运输,不管你使用的什么样的手段,不管你参与运输的数量有多少,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是都要对其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定罪的轻重要根据当事人运输毒品时的情节轻重、是否是找到其他人,让其他人一起运输毒品以及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是运输毒品中的主要关键人物还是只是参与者等等的情况就行判定。
  
  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如果运输的毒品数量较大的,例如运输鸦片超过1000g或者是运输海洛因超过50g的;如果运输毒品的人是运输毒品中的主要关键人物;如果犯罪分子是利用武装的东西来遮盖自己运输毒品的以及对公安机关的人以拒绝检查,拒绝拘留的等等情况的;上诉的这些情况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都会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有可能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与此同时,还要没收全部的财产。如果运输的毒品不满1000g或者海洛因不满50g的类似的情况,要对其进行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要交罚金。如果运输的毒品是少量的,例如运输鸦片小与200g等情况,会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等,并要求交罚金。在此条件下情节严重一点的,要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若是单位犯罪就要在此基础上交单位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关于运输毒品犯罪,虽然与走私毒品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运输行为往往只会发生在一国境内,也就是并不会牵扯到运输到国外或者境外的情况。另外,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可能也会伴随着其他的一些犯罪,包括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这个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看是认定构成一罪还是进行数罪并罚。
  
  
  当然,在实际认定是否过程运输毒品罪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仅仅是运输的物品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毒品范畴,而不会考虑到运输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但是量刑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到这两点才行。
  
  


·缓刑是不是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宣告缓刑时通常都会明确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实际上它只是个法律规定的期间,是...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应当要免除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


·贪污跟受贿有哪些区别 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怎么认定
      贪污跟受贿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最常见的犯罪,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常犯的两个,我国对贪污跟受贿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规定的一样,因此就导致一部分人无法准确区分贪污跟受贿。那到底这两个罪名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跟受贿有哪些区别 受贿罪...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错误的话,二审不会改变原判决。 《刑诉法》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私贩烟草怎么量刑
      私贩烟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处罚程度根据私贩烟草的数额而有不同。根据《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


·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实践中必须要先确定确实有自首情节的,那么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如果犯罪分子自首的话,将会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对轻伤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


·恶意套现多少构成犯罪
      恶意套现多少构成犯罪?非法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


·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
      一、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 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也是可以会被批捕的,具体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认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而如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应...


·吸毒怎么判刑,吸毒如何处罚?
      随着社会发展的高速化与复杂化,涉毒犯罪的方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隐蔽。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年轻人涉毒是一种较为容易被涉及的犯罪类型。那么吸毒是否要被判刑,是否有罚款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带来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开您心中的疑问。 一、吸毒怎么判刑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的。1、对于吸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