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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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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也明确,
  
  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该法。
  
  故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与境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即为中国境内的劳动者,应当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原则上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自然主要适用的还是我国公民,当然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如果持有我国的就业证,在我国境内工作,并且也与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就视为中国境内的劳动者,也久应当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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