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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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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但是仍有部分劳动者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入工作。如果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是怎样的?
   事实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1、因用人单位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也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因事实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正常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正常劳动合同关系,我国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关于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有协议、调解、仲裁、起诉四种处理途径,所以劳动者应该提交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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