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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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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
  
  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3、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4、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评估范围
  
  1、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挂牌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
  
  2、企业改制、上市、资产重组、联营、兼并、合并、破产清算等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房地产估价;
  
  3、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4、专业仲裁及司法诉讼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
  
  5、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6、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7、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8、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
  
  9、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
  
  10、房地产课税价格评估;
  
  11、房地产保险评估;
  
  12、其他目的的房地产评估。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综上所述,如果验资评估机构股东出具的评估结果不实,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评估登记机关有权没收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虚假行为责令改正,并对其判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吊销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价机构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势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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