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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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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如果是数额较大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挪用资金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但追溯时效跟犯罪主体其实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来说,刑事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最多就是20年,除非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追溯时效经过最高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可能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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