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般现役军人的婚姻才被称之为军婚,而这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实践中,要是军婚离婚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可能与普通人离婚的条件不同。那到底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另,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在离婚管理法院方面也有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婚姻与普通人的婚姻不同,我国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保护的,而要是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的话,则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但要是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话,则不需要同意。关于军婚离婚的条件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一、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不满...


·拒付抚养费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未成年人在成长期间如果没有自给自足能力,其父母或相关人员就应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给孩子一定抚养费。但是现实生活中总存在逃避责任,不履行义务的情形,这就涉及到对拒付抚养费的诉讼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讲拒付抚养费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一、离婚财产公证书变更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公证书变更可以吗?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2、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


·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股票,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股票的范围: (1)有约从约。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的话法院就会立案,财产分割只是离婚双方要做的财务安排,但不影响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