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三、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综上所诉,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双方在合约条款合约中商量之后约定的期限,并不是大众认为的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固定期限,并且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期和合同的终止期。根据上面的叙述,相信您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这是相扶相依的,但是您要知道,合同成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经过双方确认以后,并且已经签字盖章,这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而且合同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合同的...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话,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想必您十分关心吧。我们将对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的具...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


·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行为人利用合同及相关事务实施诈骗犯罪的,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剩余部分债务何时履行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对于剩余部分债务,如果债权人未明确表示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债务人也未明确表示过拒绝履行,则应当认为对这部分债务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仍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关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