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农民工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几方面?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四)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的范围很广,对于农民工兄弟来说,报酬福利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和单位协商、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乃至诉讼都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手段。掌握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对于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在这个复杂的工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而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一、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


·劳动合同顺延几年有效
      具体有效的期限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


·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
      如今,豆腐渣工程的建筑问题层出不穷,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实在令人堪忧,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而其中,外墙工程质量是主要检查对象,那么,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呢?以下就是外墙工程质量的评定验收标准。第一,墙体表面要保持光洁平整,至多偏差3毫米,可用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子了,想把房子转租。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哪些房屋不能转租。而此时他们更关心的是,房屋转租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加班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但并非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单位都是要支付其加班工资,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加班了,单位也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


·河北劳动关系怎么认定?l
      在当今社会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了就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能否认定成立,关系到劳动者能否享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所以说认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是至关重要的,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会为其缴纳社保,保证劳动者应得的各种权利。那么河北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讲解,请...


·工伤后上班了再报工伤鉴定可以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是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向有权机关提出经常工伤鉴定的请求。若职员在受伤之后的治疗期间,由于某种缘由没有提出,工伤后上班了再报工伤鉴定可以么? 一、工伤后上班了再报工伤鉴定可以么? 1、上班后可以申请劳动...


·公司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于此合同涉及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但还是有员工在合同上吃了公司的亏,所以,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就公司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问题给您详细介绍。 一、普通员工注意事项 (一...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