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___、李___,女,汉族,住___县西西后村。
  
  因原告张___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告不是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无权对答辩人承包耕种的土地主张权利,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才能证明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即没有争议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此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提供的承包土地使用证已过期,无法律效力,亦不能证明原告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据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要求答辩人返还没有证据支持。
  
  原告诉称“代为耕种”不属实,并以此要求返还耕地没有事实根据。
  
  原告之女张___年嫁到东后村,原告便将学东地分给其原家庭成员之一的女儿张___承包耕种,1991年经西西后村委会和东后村委会同意,张___作为土地的承包耕种人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答辩人和张___达成互换承包地的协议,即“张___将其在西西后村的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在东东后的村的耕地转让给张___耕种”,后张___将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东后地转让给张___耕种,至今已19年,显然原告诉状称“代为耕种”不属实。
  
  基于上述事实答辩人和张___间系土地互换法律关系,和原告张___间无任何法律关系,争议耕地乃是张___和答辩人订立互换协议后交给答辩人耕种的,而非原告张___交由向答辩人耕种,且张___做为原告原家庭成员之一流转自己分得并耕种的土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对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权利没有事实根据。
  
  1991年张___将诉争土地转让并交给答辩人耕种后,村委会也同意张___和答辩人的互换,便将此耕地转到答辩人丈夫的名下,此后此地块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均以答辩人的丈夫的名义负担,即答辩人和村委会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答辩人的义务是负责此地块的税费,村委会的义务是让答辩人承包经营此块土地,直至国家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国家也是将此地块的补贴直接给付答辩人。
  
  上述事实有西西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农业税纳税通知书、粮食直补通知书为证,鉴于张___将诉争土地转让给答辩人,那么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和村委会就此块土地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是答辩人的丈夫,而非原告和张___,故事实上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合法的承包人、耕种人。
  
  综上,原告要求答辩人返还土地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
  
  答辩人耕种土地系合法耕种,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和损失与答辩人合法耕种土地的关系,故其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没有事实根据,应判决驳回。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
  
  粮食直接补贴发放给答辩人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现在耕种诉争土地合情合理合法,希望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以上答辩意见,请采纳。
  
  此致
  
  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___
  
  李___
  
  ___年___月___日
  
  综上所述,针对原告的诉讼理由,被告一般会通过代理律师进行答辩。律师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中要写清答辩理由、证据材料及律师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答辩情况进行审理,最终做出裁决。所以说做为被告的一方,要积极配合律师,完成答辩状的草拟。


·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以来,结婚率不断的增多,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最后走到了婚礼的殿堂,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可以自由的离婚,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后感情破裂的,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离婚。那么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一、 法定离婚途径 ...


·购入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政府所有的,个人或者企业只有购买相关的开发权和使用权,那么购买图的开发权或者是使用权的话是要缴纳一定的税的,那么购入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计税依据?计入土地使用税的依据一般是实际使用面积,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仔细解答这个问题。 土地使用税的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


·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民使用国家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与公民关系最为密切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之后,使用者可以申请延期。那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常...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自从家庭联承包责任制产生后,土地承包合同就经常出现在农村的每一位家庭,有了它就有了某块土地的使用权,是人们的命根。土地承包合同有一定的期限,签了合同后,人们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那么,和我们一起去看看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 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