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人,这时候就会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问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二、异地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其实在我国是可以进行异地起诉离婚的,因为起诉离婚的情况有非常多的种类,而夫妻双方分居异地便是其中的一种,所以对于问题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如果进行异地起诉离婚的话,最大的问题便是如何有效的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的地方都是美好的,但是如果谁想要征用自己生活的地方去盖别的建筑,谁也不会高兴,这就相当于破坏了自己生活的环境啊,所以是有补偿的征用,那么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了解过后,就能知道了能得到多少赔偿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政府近日...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去当地民政局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异地的时候,一方又想要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对于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这个难题。 一、异地怎样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国家为了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会在征收之前和被征收土地使用者就征收土地的赔偿进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每年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就有人问了2020年农村征收土...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当然,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当前社会总是会遇到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的情况,争议下来很难处理,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礼,那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情况怎么处理呢? ...


·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
      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等用地,而征收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来决定,比如一些林木果树类等用地的补偿就比一般土地的补偿标准较高一点,还会因为它们的种类和生长期的不同来决定补偿标准,那么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在进行借贷时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物品作为抵押,若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本付息则土地使用权证归债权人所有。而债务人在将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贷款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相关的的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说到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很多人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特别了解,很容易将它们进行混淆,其实,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会在它们的定义以及特点等方面为您介绍它们的区别。 一、国...


·我国的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
      我国的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其权属的变更上有着较为严格的流程和要求。而土地的使用方式的获得有三种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都有着一套完整的过程。和严格的审查要求。下面我们就土地拍卖的流程、相关知识有哪些为您作详细的介绍。希望您增强相关方面知识的认知。 根据《招标拍卖出...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