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一、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些钱款员工可以通过诉讼向清算组进行追偿。公司破产合同依法终止。公司破产先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等,没有额外赔偿。你可以要求清算组考虑支付你到哺乳期结束前的生育保险。
  二、公司倒闭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1、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破产财产如何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单位破产倒闭后,清算组会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单位所欠职工的社保,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职工工资、社保和经济补偿金是有优先权的。并且,在单位破产后,职工没有及时就业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的相关论述。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 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 但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而企业改制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或者在企...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的通知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带来的分析。一、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


·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今市场竞争非常大,一些规模小的企业会被市场淘汰,选择破产的方式退出市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经法院受理后,下一步就是破产清算,这也是整个破产环节中的重要一个步骤。完成清算企业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那么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不是清算。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而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可以索要违约金,但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


·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
      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 一、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除清算获得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在清算行为结束后,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


·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申请破产清算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