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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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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指由乡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所以,这样的房屋是没有国家办法的产权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攀升,很多城镇居民将目光转移到农村,可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产开发。所以,小产权房的问题越来月复杂。

      林先生和徐小姐都是城镇户口,2005年两人登记结婚,2006年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农村购买了王先生在自家宅基地的“小产权房”。2012年两人感情矛盾越来越深,难以调和,所以决定离婚。可是该房屋没有产权证该怎么分割呢?他们查找法律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与另一方适当补偿。”可以与他们的情况相适用。

      如果林先生和徐小姐达不成协议诉诸法院,法院对如何判决呢?

      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都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林先生和徐小姐与王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违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静止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所以法院会判决不予处理。

      但是,并非小产权房法院就都不会处理。例如,如果是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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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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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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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


·离婚时,能否返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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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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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


·无效的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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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中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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