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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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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怎么办?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二、对劳动仲裁不服,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是向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遇到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时候,都可以寻求救济。劳动者可以选择起诉,用工单位可以以法定条件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我们的解答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寻求的帮助,给您更为具体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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