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呢?此外,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没有修成年假,那在法律上,对于年休假应该如何折算成工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2、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资
  
  当年度结束以及员工离职时,会发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资的问题,下面总结一下:
  
  1、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2、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对年假有了最基本的了解,因此,当您遇到自己明明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但用人单位却不给假的情况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您去跟单位争取。
  
  


·股东变更后工商信息未变更有什么影响?
      股东变更后工商信息未变更有什么影响?很多公司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变更股东,变更股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股东变更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很多的公司在内部变更股东之后工商信息没有更改,在以后发生一些事情时不知道责任该归属于谁,下面为您介绍股东变更后工商信息未变更产生的影响。一、股东变更...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其实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的,但是,工厂的倒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对职工进行赔偿了。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必须要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以前经常有新闻报道各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楼脆脆事件、大桥垮塌事件等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甚至有些防洪的堤坝出现豆腐渣工程的现象。建筑工程往往都是百年大计,所以加强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开发...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打架,除非是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否则不能算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很多时候,劳动者需要合同的证明来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但是有时候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时候就涉及到查询的问题了,那么到底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一、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


·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劳动者会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受了工伤以后就需要进行赔偿。劳动法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做了说明。工伤赔偿涉及到的内容也是非常多,赔偿合理并且符合标准也是劳动利益之所在。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的内容。 一、...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