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主要内容。
  
  1、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发本表。
  
  2、本表所列各项内容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如实填写。
  
  3、由于本表针对所有劳动纠纷案件,其中有些项目可能与您的案件不符,您可以填写“无”;对于本表中未列项目,而您认为需向法庭陈述的,可在本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填写。
  
  4、您在本表中所填内容属于您依法向法院陈述的重要内容,法院将会把本表的副本依法送达给对方当事人。
  
  以下是法院解决争议案件的副本
  
  一、入职时间: 年 月 日。
  
  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未签的写“未签订”)。
  
  三、合同期满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工作岗位: 。
  
  五、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数额及工资构成: 。
  
  原告主张及证据: 。
  
  被告答辩意见及证据: 。
  
  六、劳动者实际领取的每月工资数额及工资构成: 。
  
  七、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和险种: 。
  
  八、发生工伤时间: 年 月 日;工伤认定情况: 。
  
  九、住院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医疗费数额: ;假肢安装费数额: ;伙食补助费数额: ;交通费数额: 。
  
  十一、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年 月 日;鉴定意见: 。
  
  十二、受伤后至劳动能力鉴定前工资发放数额: 。
  
  十三、××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十四、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种类及金额: 。
  
  十五、申请仲裁期限内的加班时间: 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
  
  小时、法定休息日加班时间: 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 小时。
  
  十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
  
  十七、应发工资数额: ,计算期间: ,工资构成: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
  
  十八、实发工资数额: ,计算期间: ,工资构成: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
  
  十九、欠发工资及加班工资数额: 。
  
  二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数额: 。
  
  二十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
  
  二十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 。
  
  二十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 年 月 日。
  
  二十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数额: 。
  
  二十五、申请仲裁期限内应休年休假: 日,实休年休假: 日。
  
  二十六、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本人工资数额: 。
  
  二十七、未休年休假工资数额: 。
  
  二十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数额: 。
  
  二十九、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 年 月 日。
  
  三十、申请仲裁时间: 年 月 日。
  
  三十一、仲裁请求: 。
  
  三十二、仲裁结果: 。
  
  三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原(被)告签名确认: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诉,我们认为在处理深圳劳动争议案件时要关注这两方面:1、要知道劳动法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2、要树立依照法律进行维权的解决纠纷的观念。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用人...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监督,在每一个环节不出任何质量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建设,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


·加班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不想承担责任,就会导致一直拖延不去申请工伤认定。作为受伤的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撇开用人单位,自己直接向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那此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


·在我国精神工伤鉴定怎么做?
      在我国精神工伤鉴定怎么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每年全国的城镇居民的一个月收入的20倍进行一次性支付的,并且我们还需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十倍,进行的一个丧葬费及其他补贴金的一个支付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