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一、怎样定价?
   1、参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
  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两只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相同、资质相当,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接近,且前一只债券的市场认同度高,则本只债券利率的确定可参照前只债券来进行。但这首先严格依赖于信用评级的权威标准、评级结果可信度要高,其次,投资者对相同评级的企业债券,则会更加关注发行人所处的地域、行业、盈利保证、企业形象和政府的支持度等综合因素。采用本方法时必须要对以上因素给予充分考虑,可以一定的标准对以上因素进行权重分配并确定各因素分值,对债券总分值作比较分析,并按差异值修正前支债券的利率,最终确定本支债券的利率。
   2、 以企业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作参考。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上市集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二级市场收益率水平为依据,寻找债券到期期限和信用级别与拟发行债券相同的品种,进而确定债券的利率。这一方法需要上市的企业债券品种足够充分,二级市场要有充分的流动性,市场收益率的确定不存在操纵或偶然现象(如某个投资者大量债券的急于变现)。目前上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仅为11只,上市金额206亿元,日均成交量不足千万元,交投稀少。此方法目前并不可取。
   3、 以国债利率作参考。
  一国的国债利率水平作为无风险资金的成本水平,应成为各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因此,企业债券的定价可以在国债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企业债券不同于国债,在税收、信用、流动性、功能(比如能否用于回购)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因此,企业债券定价应按照以下思路进行:“企业债券利率=国债利率+税收利差+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功能利差+发行时机利差+其他因素利差”。这是这一方法的基本思路,即按国债的利率水平进行因素利差调整后确定企业债券的利率。而如何确定国债的利率水平又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国债市场分作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债市场。因而,中国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在这种客观背景下很难做出,究竟是以银行间市场、还是以交易所市场国债的收益率来做国债的收益率曲线,笔者认为关键看对收益率曲线的用途,因为两个市场的参与主体、市场功能和特点本来就不相同。
  自2000年底,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路透集团通过合作开发,绘制和公布债券收益率曲线,这条收益率曲线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的YTM(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期限确定,入选债券要具备发行规模大、流动性强、到期年限是主要年限点等特点,如果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则这条债券收益率曲线就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客观地分析,目前其二级收益率水平受综合因素(如直接或间接入市的参与主体复杂、与股市波动的联动性高、债券能否用于回购和回购比例等直接影响债券需求等)的影响更大,许多债券价格的偏离程度较大,且市场品较少,如上交所仅10只国债,由此决定的收益率和形成的曲线难以作为定价的依据,只能作为参考。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发行定价国家并无太多的规定,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市场参照法来为自己公司发行的债权进行定价。要注意的是在定价时要充分考虑到市场各个因素,包括国债利率等一系列的要素。同时定价不能超过平均水平太多,否则会影响自身债权的发行难度。我们提醒,在给公司发行债权定价时,最好先请相关律师帮忙评估。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可以在法庭上对于这种行为提出异议,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确实存在涂改借条的时间。对于证据是否有效以及证明力的强弱,必须经过法庭的审查才能确定。涂改证据属于违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很多民间欠款中产生的纠纷与诉讼有效期是离不开的,而时效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大众往往容易忽视这些问题,导致丧失诉讼权。那么接下来就由网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关于公司欠款诉讼时效的内容,给您一个参考。 一、公司欠款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1.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A、证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在商业活动中因为经常涉及资金的周转以及股权的转让,所以债权债务纠纷在此类活动中较为多发,许多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就会为此大伤脑经,从而使自己的商业利益受到影响,那么,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呢?我们为你解答。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债权人举证的责任怎么分配
      债权人举证的责任怎么分配 一、债权人举证的责任怎么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一、银行存款利率是年利率么? 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利率,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率。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银行的利率有年...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