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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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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丢弃,而损害或者擅自处置军队房地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营房当事人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营房,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但,军人配偶一方只能在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买卖军产房的后果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越权擅自处理军队房地产的单位,没收其全部收入,擅自处理的房地产应全部收回,并给予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对于违规的军产房买卖,购买军产房的一方当事人可能面临失去所购房屋又得不到补偿的不良后果。而购买房屋对于绝大多数地方居民来说又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支出,所以军产房买卖对于购房者来说事关重大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


·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把配偶的存款冻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使用...


·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房产 应提供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等。 二、车辆 应提供包括车辆产权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买卖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 依照法律规...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适用情况和启动程序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仅适用于离婚诉讼,其他与婚姻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如抚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因不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不适用。 夫妻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启动。此外,在双方完成首轮申报后,若对另一方的申报内容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责令对方补充申...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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