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一、医疗过错误诊案例
  2012年5月11日,患者张某因“发现盆腔包块”入住某医院,入院查体:下腹部扪及包块约 20cm大小,上界达脐平,两侧达盆壁,无压痛。结合外院超声检查,初步诊断:盆腔占位。5月14日在全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剥除+右卵巢囊肿剥除术。术后予以抗感染、补液、止血等治疗。病理诊断:左卵巢粘液性囊腺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右卵巢成熟性囊性畸胎瘤。5月16日心电图示心动过速、st-t改变、电轴右偏、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5月18日患者活动后自觉胸闷、心悸、乏力感。查体双肺底散在细湿罗音,予以吸氧、心电图检查。心电图检查提示窦性心动过速,st-t改变,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查红细胞压积0.185l/l、血红蛋白63g/l、血小板53×109/l;b型钠尿肽1070pg/ml。b超显示:子宫前上方低回声约96×53×79mm,内有分隔,盆腔积液子宫后方深20mm,前方深23mm。予以输血、止血、抗感染治疗。但患者病情进一步加重,血小板进行性下降。5月19日内科会诊,考虑血小板减少待查,浮肿待查,建议血液内科会诊。5月20日,患者诉心慌,大汗淋漓、气促。胸闷、端坐位。后患者呼吸骤停,经给氧、胸外按压及药物等抢救措施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2012年6月18日,某鉴定机构给出的病理诊断结论为:1、慢性髓性白血病累及心脏、气管、两肺、肝、膀胱、右卵巢及两肾肾窦、肾上腺和胰周围组织等,并发多器官片状出血或血肿形成;2、肺动脉内膜、中膜粘液变性,两肺小动脉内皮细胞、平滑肌增生及小动脉丛病灶形成,符合肺动脉高压所见的血管损害。3、右心肥大,双下肢水肿,心包腔积液100ml,左右侧胸腔积液分别为200ml和750ml、腹腔积液650ml;4、结节性硬化;5、慢性宫颈炎;6、左右侧 3,4,5肋骨骨折。死亡原因:心肌出血和肺动脉高压并发心力衰竭。
   二、 医疗机构过错点分析:
  1、案件过错分析:该案例毫无疑问为医疗机构误诊,且该机构为国内著名某三甲医院,而且误诊和死亡原因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律师拿到此案件后,应着重从医疗机构误诊点出发。首先该医院对患者既往病史及全身健康状况在入院时未予充分评估,经询问该患者有乙肝病史8年,2004年曾行脾脏切除术,而这些病史对于诊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此处医院误诊是存在过错的;其次,术前检查时也提示纤维蛋白原和凝血时间和正常值稍有差异,虽不影响手术,但应结合既往病史和犬舍的健康状况进行术前综合评估;再次,术后第三天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特别是心率出现大的波动,医方在观察、分析病情方面评估不足,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两级鉴定机构最终将此案件定义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 责任划分:患者病情急剧变化,血小板、血红蛋白进行性下降,临床出现dic表现,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以至于死亡,与患者自身疾病有关,此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医方的误诊行为、观察病情不仔细为死亡的次要原因。因该鉴定为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责任程度上最终还是偏向了医院,定了轻微责任,我们认为定次要责任更为合适。
  3、患者提到的医方无执业资质人员独立从事诊疗行为问题,法院认定属于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
   三、最终裁决:
  经两级法院审判,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人民币240411.5元。
  上文为您介绍了一个医疗过错误诊案例,给您了解,虽然当今社会医患关系非常的紧张,但是还是要提醒您,一旦出现医疗过错,患者最好和医院协商解决,医院也要及时的对患者进行安抚,讲明当时的具体情况,争取取得患者以及其家属的谅解。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虽然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但并不是所有非法行医的行为都会被公安机关追诉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非法行医才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究了,非法行医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解答,供您阅读。 一、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在怎样的 ...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一、处理方法 医疗事故的解决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三条解决途径: 1、双方自行协商, 2、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申请处理,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


·医保缴费年限有什么用?
      作为劳动者而言,当我们进入企业生产劳动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都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医疗保险就是社保的其中一个险种,而国家规定,医保必须要购买一定年限。那么医保缴费年限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解决纠纷,以免事态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在当事人就医疗事故处理、赔偿达成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合同,那么该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第一,应严格奉行...


·严重医疗过错判定的辅助原则有哪些
      严重医疗过错判定的辅助原则有哪些? (一)"医学判断"法则 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的错误"判断所致损...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就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医疗事故赔偿书一份,供你参考。 一、医疗事故赔偿书范本 医疗事故赔偿书 ...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仅仅是医疗事故官司,无法确定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但如果属于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 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某些医疗事件发生后,在确定为医疗事故之前,是要进行一定程序的审核的,那当医疗事故有争议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自行递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请求相关部门受理的,那申请书该怎么写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我们就以下面的例子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