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的精神,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禁止被派遣劳动者实施预告辞职,因而被派遣劳动者依然享有预告辞职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呢?笔者认为,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专门规定属于特别法,关于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属于一般法,凡特别法未作规定的,可适用一般法的规定。第二,赋予被派遣劳动者预告辞职的权利,有利于被派遣劳动者通过择业自由权的行使来摆脱派遣就业状态,这也符合派遣就业的过渡性就业的特点。第三,劳务派遣是一种流动性较大的弹性就业方式,劳动力的流动性要大于其他的劳动形态,如果其他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都享有预告辞职权,而只有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不能享有,这对于被派遣劳动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州市劳...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也应当以税前工资为计算标准。
...


·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而江苏省关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由以下规定: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Q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


·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关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


·双倍工资的时效
      在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授权而代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视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由于该“二倍工资”不同于普通劳动报酬,具有特殊性,劳动者应当注意其主张时效的把握。就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性质而言,因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的...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是否可以兼得?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二、代通知金与赔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