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一、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1、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2、履行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
  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在标的数量上,全面履行原则的基本要求便是全部履行,而不应当部分履行,但是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允许部分履行。
   3、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4、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5、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二、强制履行要满足什么要件
  构成强制履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如违约方不能履行,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履行实在困难,如果实际履行则显失公平的,不能采用强制实际履行。
  4、强制履行不违背合同本身的性质和法律。如在一方违反基于人身依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个人服务的合同情况下,不得实行强制履行。
  在实践中,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当您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并且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各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下所述。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一、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托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然后辞职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员工人在公司继续上班的,公司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水平向员工支付,如果一个月之后工资还是没有需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的工资,员工如果想要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终止,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


·新华保险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约
      在我们身边,保险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保险公司也会有多种多样的,今天我们就以新华保险为例来一起讨论一下新华保险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约?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根据不同的险种如果超过期限不续费,就会自动解约。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看具体的险种。一般险种都有2个月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不续...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在我国,处理标的物时需要处分者拥有标的物所有权或者经过所有人授权才能进行处分,这样才能合法,否则就为无权处分。那么,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要怎样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明确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合同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单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么?
      《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罪名只能有自然人构成,而一些则只能由单位构成,当然也有一部分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那么合同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现行刑法总结司法实践经验...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典型的是赠与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讲解...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