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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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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频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各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罪行充斥着我们的耳朵。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来预防和打击此类事件的发生,但在司法判决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效果微乎其微。而在众多影响因素中责任年龄的认定是最有争议的,接下来我们介绍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责任年龄的认定,供你参考。
  
   一、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中遇到的问题
  1、公安机关提供证明未成年人年龄的证据材料欠缺或相互矛盾,导致审查认定难。主
  要表现为:
  (1)公安机关未向公诉机关提交证明未成年人年龄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仅提供
  了本地公安网上下载打印的电子户籍;或者虽有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但并无该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而该犯罪嫌疑人又有兄弟、姐妹。
  (2)公安机关对于证明被告人年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未做认真审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父母提交的当地村委会证明、学校证明、关系人证言等证据未给予足够重视。
  2、户籍证明的权威性受到客观现实的挑战。司法实践中用于认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年龄的主要证据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其证明效力具有权威性,但由于我国户籍登记在某些地区缺乏有效监督和严格管理,导致户籍材料有误,主要表现为:
  (1)申报户口时申报错误。
  (2)户籍登记人员工作失误,将户口簿及底册填错,或者在输入互联网户籍电脑系统
  时输错,导致纳入各县、市、省乃至全国的人口信息网的信息与原始户口簿上登记的有差异。
  (3)虚报年龄。
  (4)“黑人黑户”。
   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证据审查的原则
  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需要把握一定的原则。首先,要本着准确查明未成年人犯罪
  时的年龄、出生日期为总的指导思想。未成年人犯罪时是否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这一问题,是对其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其次,要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于年龄在
  14周岁、16周岁、18周岁临界点的案件,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按照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对证据综合判断后,仍无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时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应从刑法谦抑性原则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就低不就高”,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再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但各证据均证实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最后,要本着灵活适用的原则,对于骨龄鉴定等这些“
  高科技”的刑侦手段可以作为辅助参考,不能一概排除在外,但也需谨慎、灵活适用。
   三、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证据审查的方法
  1.认真审查书证
  在司法实践中户籍证明这一书证的证明力还是不容易被撼动的。证实犯罪嫌疑人年龄的书证还包括户口簿、户籍底册、出生证、身份证、学籍底册等,一般情况下,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以户籍证明为依据。
  2.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公诉机关承办人在核实证据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关于年龄异议的供述
  和辩解,还要注意与其出生日期有关的细节,审查有无矛盾。还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进行审查,分析是否合乎常理。同时,对在侦查阶段未提出年龄异议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特别的关注,查明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异议的真实原因。
  3.及时全面调取证人证言 在根据现有书证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时,应调取其亲属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
  4.慎重运用骨龄鉴定 骨龄鉴定一般不能独立于其他证据而直接作为认定年龄的证据。
  由此可见,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责任年龄的认定是司法判决中的关键问题,因为关系到犯罪嫌疑人应负刑事责任大小以及承担刑事惩罚的类型。因此,司法机关在判决中应该认真查证并准确界定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年龄,确保公正执法, 以保障司法机关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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