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2004年4月12日)
   二、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方法?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调解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有哪些好处?
  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显得至关重要,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正实现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
  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今已广泛流行。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其中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也包含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纠纷解决的一些解释,这让纠纷解决更加有法可依,有利于人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因此在医疗纠纷解决中应当对我国相关法律进行关注,这样能够让纠纷快速解决。
  
  
  


·怎么写医疗事故赔偿申诉 一、怎么写医疗事故赔偿申诉书?
      怎么写医疗事故赔偿申诉 一、怎么写医疗事故赔偿申诉书? 医疗事故赔偿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被诉人:(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具体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和事项)……。 事实和理由:(具体写明争议发生的事实经过,有关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实践中的非法行医行为并不是全部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在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到医疗事故的家庭都会十分悲痛,但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由于医院方面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引发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就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的请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婴儿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患双方的和解,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1...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二)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保外就医的条件范围
      保外就医的条件范围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在改造的期间有下列所示的情况之一的,可以准许申请保外就医。(一)身体患有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在短期之内有生命危险。(二)原来被法院判决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民办医院股东如何分红?
      民办医院股东如何分红?民办医院股东按照股东之前所进行的一个约定来进行比例方面的分红,《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公司法条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一、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是什么?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在提交鉴定材料后,鉴定中心需要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