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解除标准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是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标准。只有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被认定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您对于相关的认定标准了解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解除标准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我们在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符合劳动关系解除标准的,并不是单方面想解除就可以解除的。对于解除的标准主要是从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终止以及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等方面来进行判断,不同的情况的判断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湖北劳动合同最新内容?
      湖北劳动合同最新内容有哪些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


·劳动合同签订有违约赔偿吗?
      劳动合同签订有违约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有违约赔偿吗?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除了提供专业培训情况之下,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对于从事设备加工、高温冶炼等岗位的员工,遭遇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有的。员工受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工伤认定的,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


·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在我们的生活在,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辞职的现象很是常见,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若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实践中,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


·一、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职员诸如身份证等信息、单位的经常居住地、劳动合同的期限等,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一、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劳动合同法扣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工资是用人单位给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扣工资,那么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的扣劳动者工资?下面我们和您分享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 在《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物品都会有一定保质期,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项目也同样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当然在以前由于技术的落后,以及一些材料的缺失会到导致工程的质量保质期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的短的,但是现在社会发展了建筑工程质保期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维护工程建设的使用性能。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