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在员工生病期间除了可以用医疗保险支付费用之外员工生病享有的待遇还有哪些呢?下面请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其次,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在休病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2013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这就是说,病假工资不能低于1120元是指实发工资,而非应发工资。
   二、员工工资外收入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外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及单位外得到的各种现实和实物。职工工资外收入主要包括:
  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保险福利。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实行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等。
  2、劳动保护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夏季冷饮费等等。
  3、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运动员名次奖、稿费、讲课费、第二职业收入等。
  4、实物折款:指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
  5、财产性收入:包括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
  6、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中得到的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捐赠收入等。
  7、其他收入:包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职工误餐补贴、出国人员治装费、出差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
  并且给予员工一定的医疗期并且保障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若您对于医疗待遇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谁赔偿
      虽然我国明确要求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劳动者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而与多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要是双重劳动关系工伤的话,此时应该由谁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非常普遍,包括兼职、停薪留职、离岗...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虽然劳动合同中会对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劳动关系,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为主,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临时工的明确规定,而且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差别很大,...


·计件工资制下有没有加班费
      工作中,虽然大部分的劳动者是标准工时制,但也有个别的是适用计件工资制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完成了一件产品,那么就拿一件产品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上班时间相对来讲就比较随意了,那在计件工资制下是否存在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消防安全我们都不陌生。尤其在工程建筑中,消防安全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工程建筑更加安全,也为了以后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双方会签订消防安装工程合同。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的问题做出详细的介绍。 消防安装工程...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很少有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这时就存在一个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我们为您着重介绍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维权能有所帮助。...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可不可以讨回工资?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证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 1、需确认是否办理过任何入职手续,或保留在该酒店工作的任何证明(当然,你并未签订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