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虽然什么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就产权方面的风险来看,主要还是体现在二手房上。有的人购房心切,正是被人利用这一点,将本身自己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产权的二手房出售给他,为避免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一、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1、二手房“卖房者”非二手房的产权人。
  (1)某些不法之徒利用其正在使用二手房或手中持有已经作废的房产证之便利,进行欺诈。如承租人冒充业主,与买房者签订合同;有些人在离婚时虽然法院判决该二手房不为其所有,但由于其仍持有已作废的原房产证,与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卖房者”是“真正”的产权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登记或未过户。如继承人因继承或受赠而取得该二手房,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未及时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手续。
  警惕:在此情形下进行交易,由于交易主体不适格,不仅该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而且购房者往往可能遭受诈骗。
   2、卖房者仅仅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许多时候,二手房的所有人不属于一人,而属多人。交易的过程中,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共有人与购房者进行交易。而且该卖房者是在未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决定出售的。
  警惕:与第一种情形一样,在此情形下交易,也会因交易主体不适格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而非所有权人。
  在所交易的二手房为公房时这种情形多有发生,即卖房者所在单位仅仅只是将该房产提供给卖房者使用,卖房者并未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如购房者与仅有使用权人进行交易,即使交付全部房款,亦无法取得产权。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在房产上设有抵押,则在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之前或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前,该房产不得自由转让。
   5、房产上存在法律禁止转让的障碍。
  如二手房被查封,在解封之前,该二手房是禁止转让的。
   6、非居住用途房。
  即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非居住用房,而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7、卖房者未将房屋欲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未得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的答复。
   二、该如何防范二手房产权陷阱?
   (一)在购房前到房地产登记机关查阅该房产信息。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产权是通过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登记予以确定的。在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登记中,包含了房产的各种相关信息,如:所有权人、房产的具体物理情况、是否设有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已出租等等。通过向房产登记机关查询,购房者可以确切地知道卖房者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的产权、是否存在着其他共有人、是否仅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是否已设定抵押、是否已被查封、是否已出租、是否为居住用房等等。
   (二)购房者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
  1、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应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此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
  2、如卖房者仅为产权共有人之一,则可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
  3、如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则可要求卖房者在消除该抵押负担后方与之交易。
  4、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则可在该二手房被解封后方与产权人交易。
  5、如该二手房已出租,则应要求卖房者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6、如该二手房为商业用途房,即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继续交易。
  7、如卖房者仅仅只有使用权,在其取得完全的产权之前,应中止该交易。
  现实中,要是二手房产权存在问题的话,那么购房者一旦购买到这样的二手房,就很容易造成自己利益的损害,毕竟存在产权问题的房产,最终想要获得所有权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实际选购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产权问题,最好事先对二手房产权进行查询。
  
  
  


·房贷人中途死亡房贷怎么办
      房贷人中途死亡房贷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商品房可以自由的进行买卖,那么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有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建立和...


·买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是哪些?
      现在房屋房价高,很多人对此望洋兴叹,因此二手房逐渐火热起来,购买二手房的人也多了起来。购买二手房可以减少贷款和债务,减轻压力和负担,性价比较高。但是大多数人对于二手房的过户注意事项却不太了解,下面就为您介绍买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


·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1、拆迁补偿原则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群众与项目法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公...


·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对于那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去抵押,否则不但起不了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同当事人所遇到的纠纷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房屋租赁纠纷有不同的类型。那到底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