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由于现在人们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与日俱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不同,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所得到的的医疗服务也不同,想要清楚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首先要正确区分他们。
  
  一、营利与非营利的不同概念含义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
  
  2、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性质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
  
  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我们看出两者的区别,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经营目标是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争取利润的最大化,因此一般情况下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措施更加高级,同样的医疗费用也比较高,而且现在很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过高的太高价格忽视服务,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一定要慎重。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


·怎样写好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
      怎样写好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 一、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与普通民事起诉书的区别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书中总体上而言与普通民事起诉书区别不大,但是其在事实与理由部分与普通民事诉讼书相比更为复杂。 事实和理由作为民事起诉书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医疗...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


·医疗事故罪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中的主体要件是很重要的,尤其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若不具有特殊的身份,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也是不能按照该罪进行处罚。今天,我们就主要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主体要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具体可以分为四级,而每一级下面其实还会有更为详细的划分,其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造成了患者死亡的情况,当然也是这里面最严重的损害。而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其实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


·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将普通门诊服务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如遇到病情严重、不能治疗的病例再及时转向二、三级医院,而在疾病康复阶段则再...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