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向您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为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公布为公司债券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作出了新的突破和创新,同时亦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债券的发行可分为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符合要求的发行人均是必要条件,故如何论述公司系符合要求的发行人成为了法律意见书中的重中之重。201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及其附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以下称“《负面清单》”),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即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下面笔者将从《负面清单》出发,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符合的条件中审核部门重点关注的部分内容进行简要论述。
  一、税务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符合的条件
  公司不得为《负面清单》第1条规定的“最近12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发行人”。
  (二)核查方式
  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核查方向则是首要问题,一般来说,工商、税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公司都会涉及的监管部门,而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则存在其特定的监管部门,遇到这些企业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中,审核部门对于公司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尤为关注,而律师核查公司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则应分为如下两步:第一,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第二,取得税务监管部门出具的公司最近24个月内在税务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二、存在用地行为的公司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符合的条件
  公司不得为《负面清单》第8条规定的“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认定的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
  (二)核查方式
  除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另一个会引起审核部门高度关注的就是房地产公司及非房地产公司但存在用地行为的公司,且审核部门不仅会关注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是否为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用地行为,若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中存在房地产公司亦会引起审核部门的关注,但其审核力度并不像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那么严苛,即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是房地产公司,也可以存在用地行为,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亦可为房地产公司,只是在用地过程中或经营房地产业务的过程中不可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情形,亦不可不存在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及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故在前期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律师不仅要对公司本身是否为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用地行为、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情形、是否存在用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进行详细核查,同时也要对公司之下属房地产子公司进行详细核查,以确保公司及其下属房地产子公司均不存在上述情形,此类情形不仅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需要注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亦要进行核查,而核查方式通常分如下四步:第一,公司是否为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核查公司工商基本信息表进行验证;第二,若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房地产公司,则要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具有从事房地产业务的资质,其房地产业务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具体可通过核查其全部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批文、批复、证书等及其是否已履行所有审批程序等方式);第三,若公司为非房地产公司但存在用地行为,则要核查该用地行为是否已履行与该用地行为相关的所有审批程序(因购买房产而取得国有土地所有权的除外);第四,取得公司及其房地产子公司之国土资源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其不存在用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及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情形。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相关规定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也会不定期公布新的规定或更新相关规定,这不仅给律师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亦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判断?
      黄赌毒在我们小的时候,大人们就说明不让我们碰这方面的东西,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赌博欠下的债务是不被法院所认可的,那么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呢?下边我们给您整理出有关赌博债务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正确认定非法赌博债务,在审理中注意从法律事实的认定、举证责...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同的签订也是为了保障我们能够遵守约定,来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条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一种常见的不守信的行为。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一、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会判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还有效吗?
      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还有效吗?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一般是还具有司法效力的,这是由于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如果...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债务的计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平均计算,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真实意愿来进行决定,如果双方争执不休不能够达成一个统一的决定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运用到法律的判决了,这样的一种计算法定规定是债务共同承担的。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一、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卷款逃跑,可能涉嫌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以贪污罪来说,《刑法》规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产生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具体来说,除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如果借款过了诉讼时效有哪些后果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 (一)、协商解决 凡遇见这种逃避欠款的客户,我们能做的就是死缠烂打,登门拜访协商还款日期,这是一种能够亲历亲为的办法。 (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1、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