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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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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这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步骤呢?
  
  劳动仲裁一共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未出现,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达到终止劳动关系的目的。进行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确认应当受理,才会依法进去仲裁。一般来说都会先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才会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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