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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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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是公检法等机关发生误抓或误判等情形后国家方面给予当事人的补偿。事实上,因为公检法机关的执行者是人,而人孰无过,所以难免发生些错误,国家赔偿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情况,当事方也可以自己申请国家赔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的一些条件和申请材料。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
  
  7种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是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是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是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侵犯财产权的国家赔偿范围
  
  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赔偿。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代理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系申请人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参照民事诉讼执行。
  首先申请人要符合能申请的条件,比如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对象终止侦察的,就是具备了能够申请的条件的人。接下来就是准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这个在上文中说的很详细了。竭诚为您服务。如果还需了解,请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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