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信用卡在我国快速发展,给持卡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令人担心的信用卡风险, ?信用卡诈骗 ?就是其中一种。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律后果,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的“四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同时包括银行以及持卡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等,也不能作犯罪论处。
  
  二、非信用卡诈骗行为
  
  1、借用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
  
  2、善意透支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
  
  3、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如果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
  
  (2)误用他人信用卡。行为人自己有信用卡但因过失或其他原因拿错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的,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不能以犯罪论处。
  
  (3)行为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明知的,但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解自己燃眉之急等原因而使用,过后立即向合法持卡人说明并予以偿还的,由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还破坏了信用卡管理秩序,造成信用卡的使用风险。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目的是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卡及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保证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


·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吸毒的行为,其实在不少人的眼里可能都会认为这属于犯罪行为,首先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样的了。关于吸毒会犯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吸毒可能会构成犯罪,也可能只...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在刑法当中的规定是有专门的单位为主体构成的犯罪,判断是不是属于单位犯罪主要是要看单位是否是以单位为意志来犯罪,如果不是的话一般是不能够构成刑法当中的单位犯罪的,关于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一、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单位犯罪一...


·新刑法轻伤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因为他人的问题导致身体损伤的话,我们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如果事情严重的话要需要进行一些司法鉴定或者是伤亡等级鉴定,如果遇到相关问题需要进行量刑的话,新刑法轻伤处罚量刑标准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新刑法轻伤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新刑法轻伤处罚量刑标准 第一章总则...


·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


·关于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在看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都是结合实际的数额进行确定的,此时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在之后的量刑处罚过程中,自然也是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进行的。那一般关于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刑法犯罪中止会如何处罚?
      刑法犯罪中止会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采取了必免减制。所以,是否造成损害是对中止犯予以免除处罚和减轻处罚的依据。(1)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即必须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


·判缓刑从什么时候算起?
      随着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当公民触犯了法律后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国的法律不是以惩罚惩处罪犯为前提,而是想通过教育等手段,让罪犯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为主。那么在各种处罚中,其中有一种是缓刑,很多人不知道判缓刑从什么时候算起?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一、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情形具体如下: 1、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


·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有什么规定?
      刑事司法鉴定是常见的司法鉴定的一种,刑事司法鉴定可以解决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而判决的依据之一也可以是刑事司法鉴定的结果,由此可见刑事司法鉴定在法律诉讼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和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也需要遵守,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